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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么样避免装修合同中的“定金陷阱”?
       刘小姐的房子是6月份下来的,她接到钥匙后就准备装修,在找装修公司的过程中,虽然自己的要求没有改变,但每家公司的预算金额不同,而且他们都会要求刘小姐先缴定金。最后,刘小姐确定了一家装修公司,并在对方的一再要求下缴纳了2 0 0 0元定金。让刘小姐没有想到的是,有个同事也在装修新房,两人在交流经验时,刘小姐发现自己的那家装修公司,其装修材料报价过高,于是赶紧要求装修公司返还定金,但却遭到对方拒绝。
 
       通常情况下,任何装修公司对于“要钱"都不含糊,未签订合同就要几百元,甚至要上千元“定金" 或“保证金"的家装队伍不在少数。而业主一旦缴了定金,往往只能与其签订装修合同,即使发现对方报价过高,也无法反悔,否则将损失定金。此外,业主所缴纳的定金越多,对装饰企业的约束力就越小,出现问题时消费者越容易蒙受损失。 
        法律界人士认为,目前法律并没有规定装修房屋要向装修公司预付定金,消费者完全可以不付定金,待与对方就具体的装修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后,直接签订装修合同。而且,“定金"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,对合同的成立、履行起担保作用。具有特定定金的规则,还有特定的法律内涵: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,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则应该双倍返还定金。而“订金"就不同了,它不对合同起担保作用,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返还订金。因此,在没有完全确定选择哪一家装修公司之前,最好不要交付“定金"0如果很看好一家公司,对方又强烈要求缴定金,业主在交装修定金时一定要分清哪个“定”(订),并且牢记所缴金额越少越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