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2日,记者致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科工作人员明女士。明女士说,住房公积金只能办理贷款买房,不能办理贷款装修等业务。
一.住房公积金需具备以下条件:
1.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,有能力和意愿按时偿还,信用良好;
2.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已登记合法有效;
3.自筹资金不少于购房总价的30%;
4.同意用所购房作抵押;
5.同意办理贷款综合保险;
6.有保证人(售房单位)同意为其担保至领取《房地产权证》,并进行房屋他项权利抵押登记后交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收存;
7.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二.借款人需要准备的信息;
1.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(含配偶)、借款人身份证、户籍或其他有效居留证;
2.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;
3.自筹资金凭证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%;
4.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;
5.婚姻状况证明(含单身证明);
6.产权共用人(含配偶)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;
7.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信息。
三.在经办人通知的地点签订贷款合同,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保险,由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进行贷款审查。